各有关学院:
根据学校与澳门大学签署的相关合作协议,学校将遴选一定数量的博士研究生赴澳门大学中华医药研究院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1.报名学生为我校注册博士研究生,且在参加该项目之前,须修满学位课程一年及以上;
2.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规记录;
3.具有良好的学术功底、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实验室工作基础及英语沟通能力;
4.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学习科研任务。
二、交流时间
2026年10月10日起,6个月,原则上不得提前结束访问。
三、名额和专业方向
1.名额:3名;
2.专业:中医学、中药学及中西医结合等;
3.方向:中药合成生物学及中医药AI等优先推荐。
四、选拔程序
1.学生在报名前,应先了解澳门大学中华医药研究院导师的研究方向,结合本人读博期间的课题研究内容,并与本人导师充分协商,选择拟开展学术研究的澳门大学导师。详细信息见澳门大学中华医药研究院网站
https://sklmqcm.um.edu.mo/?lang=zh-hant
2.7月3日前: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导师及研究生院同意推荐,填写《湖北中医药大学-澳门大学学生研究员申请表》(附件1)及《澳门大学“学生研究员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邮箱250404316@qq.com;
3.7月8日前: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报名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查,遴选推荐名单;
4.7月10日前:推荐研究生材料提交至澳门大学,由澳门大学择优录取;
5.2026年10月:前往澳门大学开展研究。
五、有关费用
1.参加本项目的学生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
2.赴澳门大学交流学习期间,澳门大学不收取学费;学生需承担交通费、食宿及生活费等所需开支,鼓励学院重点学科或者导师课题经费予以配套支持。
六、学生管理
1.学生研究员以全日制学生身份在澳门大学注册,不取得澳门大学学位或修读任何课程;
2.学生研究员必须遵守澳门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必须在教研人员的管理下参加研究活动;
3.学校将对交流学生进行行前教育,对其在学习、科研、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合作等方面提出相关要求,加强政治思想、心理健康、道德诚信和安全方面的教育。
相关事宜请联系: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68891326
附件:1.湖北中医药大学-澳门大学学生研究员申请表
2.澳门大学“学生研究员计划”申报信息汇总表
3.澳门大学及中华医药研究院简介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院
2026年6月17日